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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项目支出266.5万元,主要用于驻镇检察室、未检办案区、特情费(举报奖)、援藏工作、三级专网、基础网络升级改造、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涉密设备更换、智慧检务、公益诉讼勘测、检验及鉴定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工作经费12个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驻镇检察室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驻镇检察室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驻镇检察室经费6万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驻镇检察人员的差旅费,检察室的办公费等。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和涉农检察,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3.项目效益情况
驻镇检察室项目经费保障,提高了检察人员开展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二)未检办案区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未检办案区经费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合适成年人到场费用、心理专家、心理疏导等费用。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2件12人,未成年人案件诉前非羁押率达100%。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3场次。会同教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周边治安、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教体、团委、妇联、学校等多方力量,对11名未成年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开展“守护童年,七彩假期”留守儿童暑期夏令营活动;安排检察官为全区近200名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积极推动构筑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体系。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为“青年文明号”,被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评为“法治先锋号”。
3.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未检办案区建设、做好法治宣传,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三)特情费、举报费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特情费、举报费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特情费、举报6万元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查办控告申诉、公益诉讼案件特情费、举报奖支出。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件,立案57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诉前磋商8件,发出公告6件,起诉5件。针对服刑人员养老金违规调整、不当发放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效整改, 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3.项目效益情况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保护生态资源,注重“三效统一”,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原则。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安州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四)援藏款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单位2020援藏工作经费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援藏工作经费8万元已支付8万元,项目执行率达10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资金帮扶6万元,派业务骨干1名帮扶期6个月工作经费、差旅费等费用2万元。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援藏任务。
3.项目效益情况
受到各级好评。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五)三级专网经费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三级专网经费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三级专网经费9万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三级专网租赁费、维护费、专网升级、加密保护费。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9件155人,批准逮捕67件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4件311人,提起公诉192件290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严惩暴力犯罪,起诉24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96人;惩处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起诉61人;加大惩治毒品犯罪力度,起诉11人。挂牌成立派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室,依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年对重大毒品、重大责任事故、电信网络犯罪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7次。健全完善与监察委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决定逮捕2人,起诉6件6人。
3.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指控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和传销等犯罪。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六)基础网络升级改造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基础网络升级改造经费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基础网络升级改造经费5万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网络信息费。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高清红外网络球机、抢机、半球,球机、枪机壁挂支架、录像机、监视器、交换机等设施设备的更换、维修和建设。
3.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等进行维护,保证业务正常运行。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七)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经费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涉案财物管理经费5万元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信息网络维修和升级。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升级,系统的日常维护。
3.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提高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了该项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八)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经费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智能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费5万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智能安防设备的维护修理及日常使用耗材。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我院机关智能安防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维护。
3.项目效益情况
确保了机关安全,实现智能安防系统的更新,加强智能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九)涉密设备更换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涉密设备更换经费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涉密设备更换经费7.5万已于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更换密码机一台7.5万元。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密码机的更换。
3.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检察信息的安全。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十)智慧检务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智慧检务经费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智慧检务200万元已支付200万元,项目执行率达10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智能语音系统、三方庭审系统、远程文书送达系统、检察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智慧检务建设。
3.项目效益情况
利用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十一)公益诉讼勘测、检验及鉴定费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公益诉讼勘测、检验及鉴定费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公益诉讼勘测、检验及鉴定费10万元已支付10万元,项目执行率达10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勘测、检验及鉴定费。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件,立案57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诉前磋商8件,发出公告6件,起诉5件。针对服刑人员养老金违规调整、不当发放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效整改, 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针对安昌河部分河段出现的非法排放和禁渔期非法游钓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职,保护好生态环境。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辽宁大道沿线建渣无序堆放影响市容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有效督促整改,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针对我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其依法履职,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原安昌镇)设施损坏,碑文污损等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加强英烈保护。
3.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十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工作经费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下达我院2020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工作经费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的使用情况。2020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工作经费3万元已支付3万元,项目执行率达10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工作。我院严格对照资金开支范围,未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刑事犯罪案件中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5件,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2件,纠正遗漏罪行6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2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提出刑事抗诉1件,改判1件。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采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92件284人,占办结刑事案件总数的96%;提出量刑建议259人,法院采纳247人,采纳率95.36%。适用简易程序111件,占比55.5%,适用速裁程序41件,占比20.5%,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效,促进矛盾化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3人次,确保刑罚执行规范。
3.项目效益情况
坚持罪刑法定,做优刑事检察。
4.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总体较好,达到了预算的效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分析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贴安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转变法律监督理念,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市检察系统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一等奖。
区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69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9件,审查起诉案件214件,公益诉讼案件89件,诉讼监督案件58件,控告申诉案件42件,民事行政案件71件,其他案件118件。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于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都逐一完成,成本指标可控,数量指标可控,时效指标都按时完成项目进度,社会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达10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现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 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