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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

  [王松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共同出席。10:03:14

  [王松苗]

  众所周知,童检是上周五刚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选择今天这个发布会作为童检的“首秀”,足见最高检领导对这场新闻发布会的重视和发布内容的重要性。10:03:53

  [王松苗]

  童检长期在最高检和河北省检察院工作,曾是我们最高检的新闻发言人,也是媒体的老朋友。万春主任大家都比较熟悉,最高检的很多重要文件都是他和他的团队共同起草的。相信在座的一些媒体朋友也比较熟悉。今天他们两位将会围绕“强化检察服务保障 助力‘三大攻坚战’”这一主题进行新闻发布,回答记者提问。10:04:34

  [王松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二是通报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有关情况;三是回答记者提问。10:05:12

  [王松苗]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首先,请童建明副检察长向大家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有关内容。10:05:36

  [童建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刚刚松苗主任介绍了,10年前我曾经担任松苗主任的角色,和新闻媒体同志们打过交道。现在回到最高检来,受张军检察长委托,和朋友们再次见面感到非常的亲切。特别感谢各家媒体长期以来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希望我们进一步加强合作,更好地推进检察宣传、法治宣传,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10:06:58

  [童建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10:07:28

  [童建明]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于今天正式发布。下面我就有关情况作个简要介绍。10:08:32

  [童建明]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10:09:07

  [童建明]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义、要求、思路和举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等都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进行了具体部署。10:09:43

  [童建明]

  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力惩治和预防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成效。10:10:42

  [童建明]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检察机关在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有的检察机关自觉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对检察职能与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结合点、着力点把握不全面。10:11:10

  [童建明]

  二是在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和政策供给不足的问题,对于金融、环境、扶贫等领域的一些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了解不深,一些新型业务的法律性质不清,一些违法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清。10:11:59

  [童建明]

  三是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存在瑕疵,质量不高,未能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10:12:22

  [童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意见》,这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这个着力点、谋划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10:12:52

  [童建明]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在财产、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立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明确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路径方法,有利于指导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三大攻坚战”中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10:14:59

  [童建明]

  二、《意见》把握的基本原则10:15:32

  [童建明]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大局、对接大局、服务大局,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10:16:25

  [童建明]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意见》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积极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全面体现了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10:18:49

  [童建明]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意见》提出的服务保障意见,都是从问题中来,为解决问题而发,提出的各项措施都力求务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10:19:09

  [童建明]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10:19:19

  [童建明]

  《意见》共八条,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10:19:40

  [童建明]

  (一)强调要加强对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检察院将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重点任务,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涉“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复杂案件;各检察业务部门可以设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和指定专门办案人员,集中优势力量,办理涉“三大攻坚战”的案件。10:20:51

  [童建明]

  (二)明确依法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和司法政策。要求依法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10:22:03

  [童建明]

  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10:24:15

  [童建明]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绿水青山。在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强调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挽损、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当宽则宽。10:26:20

  [童建明]

  (三)明确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责,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途径方法。要求加大金融、扶贫和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注意发现和及时移送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措施,查清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0:28:44

  [童建明]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涉“三大攻坚战”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涉“三大攻坚战”虚假诉讼以及金融、扶贫、环保案件执行行为的监督,既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又依法支持人民法院的合法裁判、依法执行,维护司法权威。10:29:14

  [童建明]

  (四)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质量要求。《意见》要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的理念,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以及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单位犯罪等的界限。10:30:28

  [童建明]

  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要落实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宪法和法律原则,讲究办案方式,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防止机械司法。要加强对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和证据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体现从严从快惩处相关犯罪要求,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10:31:01

  [童建明]

  (五)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应当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意见》要求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切实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的损失。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要确保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10:33:50

  [童建明]

  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党委、政府报告、通报,通过有效措施促使违法人员立即停止侵害,防止损失扩大;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及时向人民法院建议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快涉案资产向被害人返还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10:34:32

  [童建明]

  (六)强调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社会治理。《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深入剖析金融、扶贫、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综合运用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综合通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预测预警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加强与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强化监管执法活动,对于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怠于监管的,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10:35:44

  [童建明]

  (七)细化确保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机制。《意见》要求,要主动了解党委、政府关于“三大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及进展情况,从中确定工作重点,发掘案件线索,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移送等办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10:37:09

  [童建明]

  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对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涉金融、扶贫、环保的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息诉息访。对办理案件引发的社会舆情,要及时快速应对,正面引导疏解。10:39:27

  [童建明]

  (八)提出要加强宣传教育,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让司法办案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要精心选择和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典型案例,宣传解读有关“三大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普法活动,围绕金融安全、扶贫助贫、污染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10:41:37

  [童建明]

  四、《意见》的贯彻落实10:41:51

  [童建明]

  为确保《意见》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及时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意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意见》要求上来,形成积极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10:43:33

  [童建明]

  二是要加强调研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发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办理非法集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地下钱庄等刑事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要及时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程序。10:44:35

  [童建明]

  三是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终要通过依法办理案件来落到实处。依法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是检察机关的本职,也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各级检察院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探索通过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专业化办案组织或指定专门办案人员等方式,增强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0:46:23

  [童建明]

  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金融监管、扶贫、环境保护部门等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三大攻坚战”顺利开展。10:46:46

  [童建明]

  五是要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解读有关“三大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检察机关的部署、举措、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10:47:33

  [童建明]

  各位记者朋友,多年来,广大新闻媒体对检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记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10:47:49

  [王松苗]

  谢谢童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通报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有关情况。我们已将这部分内容与《意见》稿一起作为“新闻发布会材料二、材料三”印发给大家,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一一宣读了。10:48:19

  [王松苗]

  值得说明的是最高检党组对《意见》很重视,多次研究讨论,反复修改,可以说这份《意见》是检察机关掷地有声的政治表态,也是检察机关义无反顾的履职承诺。10:48:46

  [王松苗]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48:59

  [王松苗]

  请右手边第三排第一位记者提问。10:49:16

  [法制网]

  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检察机关有何部署举措?在办案工作中需要坚持哪些法律原则和法律底线呢?10:50:06

  [万春]

  近年来检察机关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0:50:35

  [万春]

  二是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专门办案组织集中办理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北京、上海三级检察机关都设立了金融办案部门,加大金融检察专门人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11:01:14

  [万春]

  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制度机制,积极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专业支持,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共同应对防控金融风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11:01:44

  [万春]

  四是加强对金融案件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正确适用法律,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防控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11:02:13

  [万春]

  在办案工作中我们需要坚持的法律原则和底线包括:一是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11:02:57

  [万春]

  二是坚持实质判断的基本方法,深入分析各类新型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创新发展。11:03:15

  [万春]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人员注意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非刑事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合理把握打击范围,做到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11:03:41

  [万春]

  四是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穿检察办案工作始终,同步做好释法说理、风险防控、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1:04:01

  [王松苗]

  下面请继续提问。请第一排中间这位记者提问。11:04:25

  [人民日报]

  精准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应对?11:04:41

  [万春]

  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和定点扶贫工作看,我们认为目前在精准脱贫攻坚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1:04:57

  [万春]

  一方面是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涉及部门和环节多,由于资金数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容易存在资金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扶贫资金信息透明度不高、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监管缺位等问题。11:05:30

  [万春]

  对此,我们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涉扶贫资金职务犯罪。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惩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确保形成震慑,将压力传导到基层。11:06:07

  [万春]

  二是要依法严惩涉扶贫资金的其他各类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和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对涉扶贫资金的案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处理发还涉案款物,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落地落实,发挥效用。11:06:50

  [万春]

  三是要督促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来促使有关方面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各层次、各环节的管理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好职责,推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促进阳光扶贫。11:07:27

  [万春]

  四是要推动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推动扶贫资金项目内容、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公开,便于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11:08:57

  [万春]

  另一方面是在定点扶贫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贫困群众缺乏内生动力以及扶贫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11:09:22

  [万春]

  对此,我们一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提高扶贫攻坚的精准度。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握精准要义,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11:10:02

  [万春]

  二是要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11:12:09

  [万春]

  三是要认真解决扶贫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惩治和防范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11:14:48

  [王松苗]

  请继续提问。请左手边第一排第一位记者提问。11:15:20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在惩治污染环境行为方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自试点到入法,一直发挥着其他手段难以起到的作用。未来,最高检在这方面有何新部署?11:15:36

  [王松苗]

  近年来我们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犯罪,不但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同时健全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坚决打好污染环境攻坚战。确实如您所说,在惩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检察公益诉讼发挥了独特的作用。11:17:00

  [王松苗]

  一方面,检察公益诉讼实现了惩治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形态的全覆盖。实践中,有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违法行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11:17:44

  [王松苗]

  一方面,检察公益诉讼实现了惩治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形态的全覆盖。实践中,有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违法行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11:17:44

  [王松苗]

  另一方面,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体系。通过民事公益诉前程序,督促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发挥社会组织保护公益的积极作用。通过行政公益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11:18:30

  [王松苗]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入法以来,行政机关主动整改的比例进一步提高。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形成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合理保护公共利益的制度体系。11:18:47

  [王松苗]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并细化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程序,为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11:19:35

  [王松苗]

  党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检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1:20:29

  [王松苗]

  一是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努力赢得党委政府领导支持。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公益诉讼重大工作部署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赢得理解和支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11:20:53

  [王松苗]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以重点江河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力助推美丽中国建设。11:21:23

  [王松苗]

  三是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以挂牌督办、实地督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发挥办案引领作用。11:21:48

  [王松苗]

  四是密切沟通,建立机制,形成污染防治合力。积极加强与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检察机关与环保督察、国土督察合力,协同推进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11:22:26

  [王松苗]

  下面请继续提问。请右手边第一排第一位记者提问。11:22:58

  [中央电视台]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的水平,确保相关案件的办案质量?11:23:17

  [童建明]

  关于如何确保案件的办案质量,前面介绍里已专门讲过,这里重点讲讲如何提升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的水平。主要是四句话:一是打击犯罪要精准。要准确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指示精神,明确打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准确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新型危害社会的行为,要善于运用法律智慧进行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实质要件的,依法坚决打击;不构成犯罪的,建议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规制。11:25:02

  [童建明]

  二是法律适用要精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法律适用方面严格把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的引导侦查、证据把关作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调查取证,准确适用归责原则,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1:33:11

  [童建明]

  三是政策把握要精准。注重研究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以及单位犯罪等的界限,努力做到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又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11:33:42

  [童建明]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较多的犯罪,坚持区分对待的原则,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比如,对于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组织者、核心成员、骨干,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获利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于在犯罪过程中作用较小、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自愿修复生态的涉案人员,依法当宽则宽,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争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11:34:23

  [童建明]

  四是业务指导要精准。最高检将积极与国家金融、扶贫、环保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会同这些部门就解决三大领域突出问题、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提供指导。11:34:49

  [童建明]

  检察机关将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三大攻坚战”的水平,同时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1:35:08

  [王松苗]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11:36:27

  [王松苗]

  全国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11:37:08

  [王松苗]

  在此,要特别感谢媒体朋友对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及时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提供新闻素材,希望各家媒体继续予以关注报道,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打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和媒体智慧。11:37:35

  [王松苗]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1:37:46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

法制网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