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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近日开庭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5日9时30分,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等罪一案。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景中强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强通过招募社会闲散人员,笼络乡邻,形成了以被告人刘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别在绵阳市涪城区、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巴中市巴州区、遂宁市河东新区设立小贷点,有组织地采用“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催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攫取经济利益,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藐视国家公权力,严重破坏金融、司法、治安、社会秩序。      

 

       在审查起诉阶段,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景中强为组长的专案组,对140余册卷宗进行审查,集中分析研判,严把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形成了2200余页、11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提起公诉后,专案组制作了400多页的出庭预案,为开庭审理做了精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