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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解难题,检察服务“零距离”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这场开在家门口的听证会,不仅被妹妹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事情有了解决的眉目,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也帮助和我有同样困扰的邻居们了解了相关政策。”当事人雷某乙向承办检察官感谢到。








8月18日,安州区检察院在河清镇皇龙村村委会,就一起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案召开简易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民政局工作人员参加听证。




案情简介

1987年雷某甲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其姐姐雷某乙名字办理了结婚登记。多年后夫妻二人本可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由于雷某甲当时冒名姐姐登记结婚,致使结婚证上的信息与独生子女证上的信息不符,因此无法享受这项政策福利。2023年8月初,雷某甲夫妻二人来到安州区民政局,申请更改当年的冒名婚姻登记,由于办理结婚登记时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民政局无法更改。2023年8月7日雷某甲到安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展示了调取的婚姻登记档案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依据进行阐述。




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听取意见后,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发表了评议,一致同意由检察机关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对冒名婚姻登记予以撤销,并对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以实际行动减轻老百姓诉累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此次“上门听证”,将办案模式由“等上门”转变为“走出去”,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凝聚行政和司法合力,共同维护了群众权益。把听证会开在当事人的“家门口”,不仅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办案质效,同时也打开了老百姓的心“门”,在案件办理的同时也进行了普法宣传。安州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以司法办案传递检察温度,让检察办案更接地气,让公平正义既看得见,又能被“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