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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开展情况
时间:2018-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

院总支部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全院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的讲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以及市委七届五次会议和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并认真结合检察工作展开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院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进一步增强,维护党的权威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紧抓思想作风建设,以党建促检察业务工作进步

院总支部始终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首要位置,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不断促进检察业务工作进步。  

一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微党课计划等,既规定了必学篇目又推荐学习重点,将学习计划形成完整的体系,将自我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开展了“微党课讲堂”比赛,并推荐两名选手参加区委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赛、比、评竞赛的复赛。

二是积极组织对新时期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学习,大力倡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踊跃向先进典型模范学习之风。组织全院党员干部以科室为单位集中观看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圆梦中国  德耀中华》专题教育片,使全体党员干部以道德模范为榜样争当模范,弘扬传统美德,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进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注重实践能力的提升。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中,院总支部紧紧抓住如何提升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学以致用,不断增强在新形势下应对新情况的综合能力。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理念,坚决打造政法铁军,树立安州品牌,把专题教育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用教育成果助推检察工作。

四是健全了“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严格党课、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的学习签到考勤制度。支委会坚持每月学习一次,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给全体党员上党课一次。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全面提升,有力地推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四个意识”和单位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景中强同志作了“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谈检察干警之修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绍平作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党课报告会,有效地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更好地提升单位工作效率,我院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部门之间、总支部与支部之间、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党员干部之间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

三是积极发展党员。院总支高度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要求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积极做好党员队伍后备力量的储备工作,层层把关,质量第一,认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检察系统党员队伍的质量。三年来,两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三名考察对象转为预备党员;两名入党积极分子转为考察对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年来,始终坚持检察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中央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区)的相关规定以及党纪政纪等法律法规和观看警示教育主题片,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创新建立了拟任命为中层干部的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洁谈话制度。

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红色教育。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助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励全院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为干事创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撑。开展以“追寻红色记忆,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的重走红军长征路活动,院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安州区烈士陵园、“5.12”汶川地震安州区晓坝抗震救灾恢复重建陈列室、重走了当年红四方面军激战过的千佛山,激励党员要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